发表时间:2024-09-18 20:23:05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住所用房建设项目(余姚市三七市镇张湖溪自然村大池墩水库西北侧地块二)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回执水土保持设备检验资料存案的公告
依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的文件规则,余姚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向我局报送的《住所用房建设项目(余姚市三七市镇张湖溪自然村大池墩水库西北侧地块二)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住所用房建设项目(余姚市三七市镇张湖溪自然村大池墩水库西北侧地块二)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告》、《住所用房建设项目(余姚市三七市镇张湖溪自然村大池墩水库西北侧地块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资料满意水土保持检验资料存案要求,赞同存案,并予以公告。